公告通知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医疗卫生领军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8/30 14:46:38 浏览次数:117次


各科室:

根据省委人才办《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才办〔20242号)要求,为做好中原医疗卫生领军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学风朴实严谨,医风正派,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具有改革进取、创新、奉献精神。

(二)申报人应为在河南省内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医学类、中医药类、基础医学类、公共卫生类等领域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且全职工作1年以上。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及港澳台地区专家在河南工作1年以上的,也可以申报。申报人工作时间计算截至202411日,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合同或协议为准。

(三)申报人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正高级职称,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11日及之后出生)。40周岁以下(198411日及之后出生)申报人需具备博士学位和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深厚中医药理论、独到学术思想或技术经验和广泛社会影响力的中医(专长)医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职称、学历不作限制。

二、申报程序

(一)分配账号。本人登录河南医学网“河南省卫生健康人才项目综合管理平台”(网址:http://rc.henanyixue.com,联系人力资源部分配账号

(二)个人申请。申报人于2024830—99日登录河南医学网河南省卫生健康人才项目综合管理平台(网址:http://rc.henanyixue.com)在线填写、提交并打印《中原医疗卫生领军人才申报书》(附件2)及附件。申报流程和有关注意事项请查看申报系统填报说明相关内容。申报书所填内容均需上传附件支撑材料,所有支撑材料要完整准确,与申报内容一致,申报人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确认信息无误后请签署确认函。

(三)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对网上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在线填报信息与相关佐证材料的一致性。

(四)组织推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自下而上、择优评选的方式进行推荐。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医疗卫生单位负责本地本单位的申报推荐工作。

(五)报送材料。

纸质材料包括:1.推荐报告(含人选产生程序、专家评议情况、人选情况、单位推荐意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情况、推荐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2.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3);3.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附件4);4.申报书及附件(均从申报系统导出),需合并胶钉,皮纹蓝色精品纸封皮,每人一册。

电子材料包括:1.从系统导出的推荐人选申报书及附件PDF文件,每人一个,以单位+姓名命名;2.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以推荐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或省直单位命名;3.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附件4)电子版,每人一个,以单位+姓名命名。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刻录光盘报送。

附件材料包括:1.身份证或护照;2.本人电子证件照片(蓝底,高宽比5:4);3.学历、学位证书;4.在本单位任职或工作的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论文、专利证书、产品证书)或证明材料;6.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8.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9.各单位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报送至人力资源部。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99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三、有关要求

(一)此次遴选在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省委人才办组织实施,在省卫生健康委设立中原医疗卫生领军人才遴选平台,组织开展申报和遴选工作。

(二)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逐级认真做好推荐人选的审核把关工作。要切实加强对推荐人选学术道德、职业品德等方面的考察,确保人选质量。要紧密结合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实际,将本地区本单位德才兼备、在国内省内有较大影响力和较强竞争力的优秀人才推荐出来。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事先内定人选,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替人说情、打招呼、搞拉票等。

(三)申报人必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报送申报材料,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资格。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申报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

(四)不得通过多个遴选平台渠道同时申报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在计划支持期内不得再申报中原英才计划其他项目,支持期结束后一般不得再申报同层次或下一层次其他人才项目;国家级领军人才仅可申报中原学者项目。上述情形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

(五)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批准可以申报,其他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得申报。

(六)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推荐人选的联系,对出现工作调动、违纪违法、因故去世等影响参评资格情形的,要及时报省卫生健康委。

(七)联系电话:4402493


附件:

附件2-中原医疗卫生领军人才申报书

附件3-推荐人选汇总表

附件4-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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