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服务

病历预约复印和邮寄

发布时间:2023/10/8 10:52:13 浏览次数:42528次

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病案复印服务介绍


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住院病案的用途与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住院病案是对患者疾病的发生、发展、转归,进行检查、诊断、治疗等医疗活动过程的记录,不仅对医院临床诊疗、教学、科研和医院管理等方面有重要意义,也是患者进行司法鉴定、伤残认定、看病复诊、办理大病慢病和医保报销、商业保险报销等用途需要提供的材料。

每年都有大量患者因各种原因需要复印病案,为满足广大患者复印病案的多样化需求,我院病案管理科特提供多种途径的病案复印服务。具体服务流程如下:


复印须知


1. 住院病案常规复印内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出入院证、入院记录、出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检查检验报告单等。

2. 住院病案不包括:住院一日清单、费用总清单及费用发票等费用信息及票据。

3. 患者办理出院手续(须已结账)后7个工作日方可进行病案复印。

4. 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国卫医发201331号)要求,申请病案复印时,申请人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和/或法定关系证明等)。

5. 复印的病案资料需加盖医疗机构证明印记(病案复印专用章)。

6. 复印病案资料,按照河南省发改委规定((豫发改收费20041070号)收费标准收取工本费,A4/0.4元。



复印流程

途径一 人工窗口复印服务

患者办理出院手续须已结账7个工作日,患者家属可自行前往1号楼负一楼病案管理科复印窗口进行病案复印。

1.复印病案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 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原件)。

(2) 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证身份证原件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3) 申请人为未成年人监护人的,需持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和未成年人社保卡、户口本或出生证明。

(4) 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 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2. 办理地点

复印地点:1号楼负一楼病历复印室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全天、周六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夏季) 2:00~5:00(冬季)

地址:河南省卫辉市健康路88号

途径二 病案自助打印服务

患者办理出院手续7个工作日,可使用病案自助打印机进行病案打印,自助打印机可进行身份识别、自助缴费和盖章,全程有语音提示,操作方便快捷。

1.自助打印病案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①患者本人打印病案: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患者代理人打印病案:需携带患者和代理人双方身份证原件。

2.自助打印机地点

1号楼负一楼病历复印室门口

途径三 病案邮寄、预约复印服务

方便外地病友们病复印,让患者及家属少跑腿、少等待我院病案管理科推出病案邮寄预约复印服务患者可通过医院微信公众号、医院官网、门诊自助机、住院自助机、病案自助打印机等途径进行病案预约复印或直接邮寄到家自助操作。

1. 打开手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直接进入病案邮寄预约”界面。


2.也可以打开手机微信搜索并关注公众号“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依次点击就医服务智慧医院病案复印。



3.上传患者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及手持身份证照片。


4.选择需要复印病案的目的。


5.根据需要选择“邮寄”或“自取”。

如选择“邮寄”,请认真填写邮寄信息,审核通过后会收到短信提示信息。


如选择“自取”,请在收到复印完成通知后10日内到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病历复印室1号楼负一楼)领取,领取人需携带患者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医保卡等)原件。


6.可在“我的预约”中查看办理信息,同时也可收到办理进度短信告知。


7.邮寄费用

1.复印费用:A4纸0.4元/张,线上实时支付。

2.邮寄费用:邮寄病历邮费按中国邮政EMS标准收取;

注:医院预收复印费50元(不含邮费)审核通过后微信线上多退少补;

病案复印咨询电话

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病案管理科 0373-440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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